医保不能结算衡水医保局回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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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衡水部分参保市民反映,我市上线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后,住院、门诊特殊疾病、药店购药不能结算或结算速度缓慢。对此,衡水市医保局工作人员给予答复。

按照国家和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统一安排部署,衡水市作为全省首家系统切换试点设区市,于年3月27日正式上线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目前已试运行一个半月,系统大部分业务功能已经开通,但仍有部分功能需要加紧完善。

参保人反映的不能直接结算或者结算缓慢等问题,可能存在以下几方面原因:

重复参保问题。参保人曾同时参加职工或居民医保,或者在多个地市参加过医疗保险的,新系统会提示有多条参保信息,造成此类参保人无法办理医保业务。针对此类问题,市医保局在系统上线前期已经处理了60多万条的重复参保数据。但随着我省其他地市陆续上线,又不断出现重复参保数据,导致部分参保人无法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市医保局已主动采取相关措施批量处理重复参保数据。若参保人发现自己因重复参保不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可向参保地经办机构反映,由经办机构进行个别处理。

编码对照问题。新系统要求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新的国家标准编码,对院内所有药品、耗材、服务项目进行编码对照。因有的药品或耗材生产厂商之前未在国家医保局赋码,导致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在使用该药品或耗材时业务编码对照不上,费用便无法结算。目前,省医保局已下发临时通用码作为过渡性措施,定点医疗机构已经可以及时给参保人办理出院报销业务。另外,由于原医保系统药品目录使用的是药品“通用名”目录,新系统使用的是国家15项标准编码,单一通用名药品存在几十甚至几百条药品编码,在医保药品管理及录入时,带来很大变化,费用录入繁琐、业务办理缓慢,现正协调解决。

医保缴费后到账问题。因程序问题,参保单位无法实现医保缴费到账,造成参保人员就医时因单位欠费无法报销。在积极协调程序开发的同时,市医保局研究确定了解决方案,进行了技术处理,参保人员可以正常享受待遇。

异地医疗机构未赋码问题。新医保信息系统上线后,实行国家15项业务标准编码,未在国家医保局赋码的定点医疗机构无法在系统内实现医保结算。因我市上线时间早,部分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未完成赋码工作。针对此类问题,市医保局经多方协调,已通过技术手段于5月6日解决。诸如北京医院已经可以正常结算。

目前,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已经逐步开展住院的医保结算业务,参保患者可以正常在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医保直接结算。前期没有直接结算的本地和异地住院患者,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为出院后暂未结算的,异地就医医院联系进行医保结算,本地医院通知,分期分批办理医保结算。另一种为出院后自费结算的,可回参保地经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手工报销。报销所需材料为:1、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诊断证明(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3、住院病历复印件(医院病历复印章,包含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手术记录、麻醉单、检查化验报告单、临时和长期医嘱,进行放化疗的需要提供放射治疗记录);4、费用汇总明细表(医院收费章);5、医院的机打正式结算票据(医院收费章);6、参保人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

参保人在药店购药可以正常结算,部分市民反映不能结算的,主要是参保人重复参保造成的。出现此问题后,参保人可参照上述重复参保处理方式,咨询相应参保部门进行个别处理。

另外,我市参保人在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购药可以正常结算,医院反映门诊慢性病结算慢的问题,现在市医保局正在调整升级程序,近日可提升门诊慢性病报销速度。

工作人员介绍,针对试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市医保局及时调整相关医保政策,优化经办流程,尽可能减少系统切换对参保人造成的影响。

综合自桃城融媒、衡水日报客户端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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