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种情况,商业医疗保险不会赔偿

在日常生活中,无论是老人、小孩还是成年人,或多或少的都会生病。有些保险意识较好的人,为了让自己或家人不幸生病后医疗费用能够得到报销,除了参加社会保险外,还给自己购买了商业医疗保险。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可以有效地补充社保保障不完全、保障程度低的缺点。但是,您知道商业医疗保险还有哪些情况没有办法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吗?

01

等待期内出险不赔

等待期是指,从保险合同生效日开始,至保险人具有保险金赔偿或给付责任之日的一段时间。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即使通过了健康告知,如果在等待期内确诊疾病或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是不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等待期只出现在首年投保。如果保险期满前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申请续保,次年的保险期间内也就不存在等待期了。

02

既往病症不赔

既往病症,是指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前已患有的疾病,或存在任何足以引致普通人寻求诊断、医疗护理或医药治疗的症状、体征,或曾经医生推荐接受医药治疗或医疗意见。这主要是为了防止投保人带病投保的情况出现。对于一些已经经过诊断治疗,已经完全好了的病,只要符合健康告知,后续生病也是可以报销的。

03

免赔额以下不赔

免赔额,是指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的、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损失的数额。以百万医疗险为例,对于意外或普通疾病导致的住院医疗费用,会设置一万元左右的免赔额。对于社保报销后剩余的部分,不超过一万元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对于超过一万元的部分,保险公司会按照赔付比例进行赔偿。对于以癌症为代表的重大疾病,通常保险公司不会设置免赔额。

04

非必要且合理费用不赔

我们该如何判断哪些是什么是必要且合理的费用呢?我们可以从几个维度进行一个判断。是否是治疗必须的项目?比如你本来治疗的是脑溢血,结果却还拿了个糖尿病发票拿去保险公司报销,这明显就属于非治疗必须项目。是否符合安全、足量治疗的原则?比如本来治疗的是慢性胃炎,医生开了一个疗程的用药,让你用完药后再复查,结果你却拿出了三个疗程的药要去报销。这就不符合安全、足量原则。是否是医生开具的处方药?医生开具的处方药,通常保险公司是认可的。如果你拿了个没有医师资质的江湖郎中开的药,想要报销,那也是不会得到理赔的。如果你是真正按照医生的建议在治疗,那么完全不用担心理赔的问题。

05

其他免责条款不赔

此外,保险条款在责任免除部分会约定一些不予赔偿的情况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2、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3、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致伤病的;4、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5、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6、属于工伤保险(含职业病)或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7、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支付费用情形。这里仅仅列举了一些共性的情况。在实际业务中,不同公司的保险产品还有所有区别。在保险条款中,保险公司都会对免除保险人责任的部分上用黑色或加粗字体额外进行标注。所以,在购买保险之前认真阅读保险条款,理赔的过程中也能减少一些不必要纠纷。—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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