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放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公示
山东省发放《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公示(三类器械经营开办公示号)
根据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依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经我局审查,以下企业符合要求,拟予颁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公示期7天,自17年11月17日始至17年11月24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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