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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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县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缴费标准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为每人每年元;特困供养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资助;低保、低收入、二级以上重度残疾等其他医疗保障救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各级财政按照60%的标准给予参保资助。
二、参保缴费时间
1、年11月1日—年2月28日为参保登记缴费时间,其中每月1日—25日为参保缴费时间。
2、新生婴儿一年内可以随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缴费时间为准,享受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学生(儿童)参保缴费。在校(幼儿园)学生(儿童)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以学籍为准参保缴费。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学生(儿童)整体参保缴费工作,学生学籍确定并核对无误后,由学校将全部名单提交给行政审批局三楼医疗保险中心,由医保中心将参保信息上传至税务部门。
4、新参保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乡镇(街道)进行新参保登记之后再进行缴费。
5、信息变更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行政审批局三楼医疗保险中心办理(建档立卡人员请先到县扶贫办进行信息变更)。
三、缴费方式及流程
缴费方式主要为自主申报方式和委托代征方式。
自主申报方式:缴费人通过税务窗口、自助终端(便携式缴费终端)、电子税务局、“河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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