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23年个人参加职工医保长护险

19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消息,市医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医保发〔〕27号),公布了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标准。

一起来看详细内容↓↓

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01年,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按年度缴费的缴费基数及缴费期内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为元(元/月)。一档缴费标准为元/年·人,二档缴费标准为元/年·人。02年,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一次性趸缴的缴费基数及趸缴人员缴费期内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为元。03缴费期满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大额医保缴费标准为60元/年·人。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二档退休人员由医保经办机构从其每月应划转的个人账户资金中代扣代缴,个人账户划入基数保持不变,继续按照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元/月)的60%执行。待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出台后,按照我市文件精神进行调整。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人员和正常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人员参加长期护理保险年,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人员和正常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人员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标准为元/年·人。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人员全额缴纳元,正常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人员个人缴纳61元、医保基金划拨61元。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一档人员在按年缴纳职工医保费(或职工大额医保费)时同步一次性缴纳;其余人员通过个人账户代扣代缴。温馨提示

参保人需在年1月10日前,将上表银行账户实缴金额足额存入本人银行缴费卡内,为保证扣款成功,建议多存10元银行卡年费。此外,在年2月初到银行查询扣费是否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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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七一网七一客户端/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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