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即参保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

省医疗保障局介绍全省医疗保障工作情况

10月24日,记者从陕西省医疗保障局获悉,此前,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较往年,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政策在参保原则、缴费对象、缴费标准、征缴时间等事项上发生了一些新变化。

“缴费即参保”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政策新变

据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处长赵峰介绍,此次通知主要明确了城乡居民参保原则,比如应保尽保,力争全覆盖、年度参保,年度享受待遇、不重复参保,不重复享受待遇,责权对等、税务征缴,实行缴费即参保。

同时通知中还明确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缴费对象是有当地户籍或长期居住地(取得居住证)的城乡居民并对大学生、灵活就业人员,新生儿等群体参保进行了分类明确;且年度,所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参保对象财政按元/人补助,个人缴费按元/征收,统一了原城镇居民、大学生、儿童、原新农合缴费标准,城乡居民参保个人缴费时间为年11月1日至年2月底,延长了缴费时限,更加方便异地就业人士。

此外,也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税务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管理。财政部门负责足额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预算、账务核算及资金拨付工作。医保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保障,参保登记的依据是征缴信息,即“缴费即参保”。赵峰说,“同时真正做到筹钱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用钱、用钱的不见钱的良性流程”。

截止9月底全省医保部门已处理家违规定点机构追回违规资金.06万

据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主任史文君介绍,当前陕西省已基本建成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年底前将形成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六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还将全面实现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合并实施,基金共济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同时将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扎实做好医保精准扶贫工作,推动重特大疾病用药政策落地,逐步健全药品耗材招采机制。“截至9月底,西安市‘4+7’试点的25个中选品种有40个品规发生采购。中选品种采购总数量.96万(片/粒/支),占本地区标的量的.25%,采购总金额.94万元。中选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达90%以上,初步实现以市场换量、换价,减轻参保患者负担。”史文君说。

据了解,在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方面,截止9月底,全省医保部门已经基本完成对定点医疗机构现场核查的全覆盖,对家违规定点机构进行了处理,其中暂停医保协议家,解除医保服务家,追回违规资金.06万元;发现参保人员违规例,处理人,其中暂停医保卡结算12人,追回违规资金63.39万元。

打通特药落地最后一公里保证“救命药”惠及群众

为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陕西省医保部门多措并举。在完善特药管理政策方面,打通特药落地最后一公里、统一城乡居民特药政策、动态调整特药管理政策,

(按规定开展医保药品目录更新维护,将硼替佐米、来那度胺、替格瑞洛等国家谈判药品仿制药纳入陕西省医保支付范围并同步确定医保支付标准,有效减轻了患者的药品费用负担。将司维拉姆、碳酸镧纳入门诊特殊治疗肾透析用药范围,将泊沙康唑、重组人凝血因子Ⅷɑ纳入门诊特殊药品结算管理范围,将英夫利昔单抗新增适应症成人溃疡性结肠炎纳入特殊药品管理支付范围)。

在优化特药经办流程方面,实行特药直接结算、扩大特药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发挥定点药店供药优势,解决了参保群众垫支负担重、跑腿报销难等问题,方便了参保患者就医购药。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处长余宁波表示,年1至9月,全省共计人次享受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政策,医保基金总计支付.64万元,平均报销比例达到60%左右。

编辑:张洁

审核:王长江

来源: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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