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增23家医疗机构为省直医疗保险协议
记者郭蕊近日,记者从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了解到,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医疗保险新增医药机构协议定点工作的通知》(鲁医保中心发〔〕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评估、结果公示,确定增医院等23家医疗机构为省直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疗机构。通知要求各协议管理医疗机构要认真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省直医保服务协议,规范服务行为,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扫码查看新增省直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名单新闻线索报料通道:应用市场下载“齐鲁壹点”APP,或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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