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药监局发布加强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交易监管工作的通知
鲁食药监法〔〕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有关处室、稽查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42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46号)的要求,做好相关许可事项取消后的衔接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现就加强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交易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监管责任
要建立完善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交易服务企业(第三方)和互联网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制度,依职权实施监督检查。要将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交易服务平台网站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规范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交易行为,监督平台企业落实入驻审查、产品检查、交易数据保存、配合检查等义务和责任,及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要将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行为的企业列入重点检查对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充分利用互联网监测和投诉举报信息,及时查处非法销售药品、医疗器械以及提供不真实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做好消费引导和投诉举报处理
要结合本地实际,广泛利用政府网站、微博、青少年白癜风援助平台中药治白癜风的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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