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医保局督促一保险公司补报396人大

本文转自:中国审计报

本报讯近期,甘肃省酒泉市医疗保障局落实审计整改,督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公司按照要求补报名参保人员大病保险补助,共计.25万元。

去年上半年,酒泉市审计局在市本级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中,发现由于该市医保局监管不到位、保险公司宣传力度不够、报销审核周期较长等原因,存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公司未按规定对名符合大病保险补助报销条件的参保人员予以补助报销,共计.25万元。针对发现问题,审计建议该市医保局督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公司规范报销审核程序,严格按照大病保险保障标准,及时补报少报的大病保险补助。

该市医保局对此高度重视,积极督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公司通知相关参保人员或家属递交报销资料,加快审核进度。截至目前,该公司已完成对名参保人员的大病保险补助报销工作,共计补报.25万元。(薛梅何德慈)

(封面图片来自中新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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