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时需要提交个人人事档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是否需要提交个人人事档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只有实际缴费年限的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是不需要提交个人人事档案的,而且办理退休手续非常简单,多数人还可以在网上申请办理,只需要提交本人的身份证、社保卡等证件就能办理退休,也称为申请养老保险待遇领取。
灵活就业人员,主要是没有工作单位,不是8小时工作制,以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这是统计学意义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意义上的灵活就业人员,主要以个人身份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即使这部分人有的是在用人单位上班,只要是以个人身份缴纳养老保险的,都是社保缴费中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部门称为个体参保人员。
在养老保险缴费类别中,包括了三类人员。第一类单位职工,主要是指企业职工;第二类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三类为个体参保人员。这里的个体参保人员就是传统意义上的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就可以在参保地办理退休,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如果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退休后还要终身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的法定年龄为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达到15年,包含了视同缴费年限,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这是办理退休时必须要同时满足的两个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已经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即男性达到60周岁,女性达到了55周岁,但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达不到15年的,只有在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以后才能办理退休。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达不到15年,只能逐年缴费年限,不能在退休前一次性补缴。
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全部为为实际缴费年限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退休时是不需要个人人事档案的,只需要提交身份证和社保卡,独生子女证等就可以办理退休,办理退休的地点为参保地所在地,或是户籍地所在的乡镇、街道社保服务机构。
对于有视同缴费年限的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时是需要提交个人人事档案的。这部分人主要包括了这么几类群体。
一是曾经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回城后自主择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二是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前曾经在国有企业工作,从国有企业下岗或是离职辞职,后来以个人身份续交养老保险的人员;
三是年9月30日之前从机关事业单位离职辞职,后来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四是曾经参军入伍,退伍后以个人身份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五是在国有企业工作具有特殊工种工作年限,而且特殊工种工作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在当地社保局备案,离职后以个人身份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上述五类灵活就业人员,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前的工作年限,上山下乡的年限,参军入伍的年限,特殊工种工作年限,需要提交个人档案才能认定视同缴费年限,提交个人人事档案的目的就是为了认定视同缴费年限,或是特殊工种工作年限。
由于视同缴费年限要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所以档案对于认定视同缴费年限是非常重要的,多一年缴费年限,养老金会增加至少元以上,所以对于有视同缴费年限的灵活就业人员,提交个人档案,对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是非常重要的。
灵活就业人员的个人档案,有的是在以前的单位保管,有的是在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场等地保管,参军入伍的档案以前是在县级人武部保管,现在是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保管。
不管是在哪里保管,在办理退休时,都需要到社保部门开具提档函,才能从个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提取个人人事档案。
综上所述,灵活就业人员如果一直是实际缴费年限的,在办理退休时是不需要提交个人人事档案的,很多人也没没有个人人事档案;只有涉及到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特殊工种工作年限的认定,才需要提交个人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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