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新政改了什么为什么这么多人反对好的地
医保新政已于今年开始实施,很多人对新政提出了质疑,那么国家为什么要改?又到底改了什么?跟过去相比,好处是什么,不好的地方是什么?下面我们就这些问题做一个解读:
一、本次医保新政为什么要进行?我国职工医保制度于年建立,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具体而言,就是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费。个人缴纳2%进个人账户,单位缴纳8%进统筹账户,国家再把8%中间的一部分放进个人账户。
根据国家医保局的说明,本次新政是基于以下三个因素进行改革的:
1、不适应日益慢性病化的疾病谱。全国居民因慢性病导致的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比例超过85%,导致的疾病负担占总疾病负担的70%以上。治疗慢性病最有效的方式,就是通过门诊早诊早治、健康管理,避免小病拖成大病。
解读:国家希望患者慢性病早治疗,不要拖成大病再治,也可以降低患者和医保的负担。
2、不适应医疗技术的飞速进步。随着医疗技术的快速发展,有很多原来需要住院才能提供的医疗手段,现在门诊就可以提供。年到年,全国医疗机构门急诊人次数从19.5亿次增至80.4亿次,增长了%。个人账户有限的资金积累,难以适应参保人对门诊需求的大幅增长。
解读:国家希望缓解住院压力,把一部分原来需要住院的人,放到门诊去,以期缓解住院难的问题。3、不适应我国老龄化发展趋势。年至年,全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从万快速增长至2.05亿,占总人口的比重从7.1%攀升至14.2%。据测算,年左右,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4亿,在总人口中的占比将超过30%。年,退休人员人均门诊就诊次数是在职职工的2.17倍,门诊次均费用是在职职工的1.15倍。
解读:我们国老龄化越来越严重,而老年人门诊需求大幅上升,为缓解病人压力而进行改革。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这次新政的重点是针对门诊报销的。核心点就是小病早治疗,费用低,家人负担也小,医保负担也小;老年人对门诊需求增加,新政可以减小患者的部分压力。医保负担也可以降低。所以这次新政是改革的出发点是谋求个人和医保的双赢。
二、这次新政遭受到很多人的反对和吐槽,原因是什么?
1、个人账户返钱变少了,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返钱取消!新政推出,很快人们就发现进入个人账户的钱变少了。仔细研读新政之后,可以找到原因:原来个人缴纳的2%依然进个人账户,而单位缴纳的8%部分,原来是先进入统筹账户后,然后国家再划拨部分返还到个人账户,但是新政把这个返还取消了。
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职工医保,原来这部分人缴纳职工医保,国家也会按比例(大约为2%)返钱到个人账户,但是新政取消了返钱。也就是说,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医保,从今以后,不再返钱到个人账户。
按最新统计,中国现在有2亿人为灵活就业人员,占总就业人数9亿的20%以上,按年的统计,这部分人中,参加了职工医保的人员为万人。而这部分人为本次新政最大的受害者,也是激烈的反对人群。
我们用武汉市的数字做例子,可以很直观的看到数字的变化:
武汉市医保新政于今年的2月1号开始实施。原来武汉退休人员,职工医保账户,每个月返钱为.92元(不满70周岁),从现今年2月份开始:每个月返钱降到只有83元。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每个月返还的钱,只有66元。是职工退休的80%,从.92变到83!而灵活就业,正在参保的,停止返钱。变化之大,想让人不反对都难。
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购买职工医保的话,每个月要缴费.70元。其中,这里面还包括7块钱的大病医疗。目前,医保最低缴费年限是25年。那按照这个金额,一个灵活就业人员,到退休,需要缴纳大约元。如果这个人比较年轻,刚交医保没多久。按照每年都涨价的比例,25年缴费金额可能至少在20万以上。缴纳这么多年,这么多钱,没返还一分,非常不公平。
解读:新政后,个人账户返钱变少。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的返钱被取消,成为最大的受害人群。退休人员身体普遍不好,平时用钱最多,所以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且缴纳职工医保的人群,是本次新政最主要的受害者,自然也是主要的反对者。难怪有些退休人员说,我们只是老了,不是傻了。新政后,灵活就业人员原先缴纳职工医保的,出现了大量的退保现象,也是一种无奈之举。
2、药店买药不能报销,医院开药。后调整为,可以凭医生处方到有资质的药店买药。原来小病可以自己到药店买药,可以按规定报销。现在改为医院开药。医院看病,排队2小时,看病3分钟是个常态。医院大量使用各种电子设备以及复杂的看病流程,对老年人来说,很不友好。势必也会加重医院的业务量。
点评:原来一个简单的事情,现在变得很复杂。
3、门诊买药设立门槛费,和报销上限。普通门诊,设立了门槛费,执行标准见当地的政策,以武汉为例,门槛费为元。在门槛费以内的,需自己出钱,门槛费可以累积计算,即多少门诊,医保会进行累加,超过部分开始报销。
普通门诊,门槛费以上的部分,由医保按比例报销。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参保人员通过该项政策最高可报销1.2万元费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最高可报销元费用。
点评:就是你想的那样了。
三、医保新政,相对之前有什么好处?
1、最大的好处,是增加了门诊报销。以前很多地方门诊无法报销,现在可以按规定报销一部分。各地标准稍有不同,按大连市出台的政策为例:
以在职职工参保人为例:
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最高,达到70%
医院报销比例为60%
医院的报销比例为50%
详见列表:
点评:这是本次新政的最大亮点,如果说只计算这一项,参保人员的确是比以前有利。
2、“家庭共济”模式。简单说就是自己的个人账户,可以用来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
点评:仿佛看到了6个口袋买房的影子,只是买房不一定是刚需,治病一定是刚需。也算多一条路,是利好。
3、优化医疗资源,缓解住院紧张局面。原来有些病,为了能报销,原本达不到住院条件的,也选择了住院,新政之后,这部分患者就可以通过门诊来治疗,从而减轻住院压力。将病床留给真正需要的人。
点评:能缓解部分。
国家医保局为配合新政还开展了其他工作比如:降低药价、优化医保服务、加强医药价格费用的监督等等,本文不做展开讨论。
我们可以看到,本次新政总体来说,不让人满意,对参保人有实质性好处的基本只有可以报销部分门诊费用一点。但是却把个人账户的返钱做了大幅减少,甚至取消。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也许门诊报销的钱,还不如被扣掉的钱多。
在当下民众期待进行全民免费医疗的背景下,本次医保新政就显得格外刺眼,难怪持反对意见的人占多数。
最后想说,医保只是我们最后的依靠,还是应当加强锻炼,尽量做到我的身体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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