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中心城区酒航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公示稿)
酒泉市城乡规划局
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年1月
一.规划范围
规划区位于酒泉市老城区东部。西起金泉路,东至茅庵河西岸,南邻祁连路,北侧以南滨河东路为界。规划区东西长约4.2公里,南北宽约4.4公里,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6公顷。
二.规划依据
本次规划的主要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4);《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1);《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城市绿线管理办法》(.11);《城市黄线管理办法》(.3);《城市蓝线管理办法》(.3);《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修改);《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1.1);《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9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版)》(GB-93);《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甘肃省城镇规划实施管理技术规程(J-)》;国家及甘肃省颁布的其它有关条例、规范等。
本次规划编制依据和参考的相关规划和文件:《酒泉市城市总体规划(-年)》;《酒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年)》;《酒泉市综合交通专项规划》;《酒泉市城市风貌规划》;《酒泉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酒泉市生态修补、城市修复专项规划(初稿)》;《酒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年)。
三.规划方法和思路
(1)工作方法
通过规划项目组和规划局对规划区用地进行实地踏勘,对规划区的具体用地条件进行了解。走访相关企事业单位,对相关用地权属、单位资料、发展设想及配套设施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
(2)规划思路
通过对规划区的认识,以解决问题和目标制定为导向,解读现状存在问题,树立规划区的优势条件和发展基础,对规划区建设基础情况做出判断,合理确定各个地块的使用性质,提出各个地块的建设模式和控制要求,实现区域发展目标。
四.规划重点和原则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对城市总体规划落实与优化,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以经省政府批准的《酒泉市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充分落实总体规划定位与要求,强化刚性传导,结合实际进行局部优化和完善。
(1)落实总规要求,强化刚性传导。控规编制依据总体规划对本规划区的总体定位和空间用地安排,精确空间落位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保证总体规划的刚性内容在控制性规划中落实。
(2)优化和细化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控规编制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结构框架不变的前提下,依据《居住区规划规范》《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相应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配套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和配建设施,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3)优化和细化城市支路网系统。控规编制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干路网结构不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建设和审批情况,增加城市支路网,优化和完善城市的道路网结构和系统。
(4)具体量化地块开发要求,为规划管理提供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实施规划管理的直接依据,控规编制应依据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开发强度管制,具体量化地块的开发控制指标,结合海绵城市、城市设计等要求,深化和完善地块开发要求中的低影响开发和城市风貌等控制性要求。
五.规划目标
本次规划强调规划范围和酒泉老城区的联动发展,统筹考虑城乡用地、村民安置等问题,最终形成特色鲜明、公共设施完善、环境优美、舒适宜人的生态居住区。
六.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核心引领、三轴提升、三区联动”的城区布局结构。核心引领:酒航路与公园路交汇处,以文化、公园、商业,办公、体育活动等多种功能复合的核心空间,打造未来的区域性地标三轴提升:南北向主轴:以酒航路为南北向发展和景观主轴;南北向两条主轴:以祁连路为东西向发展和景观主轴;以公园路为东西向发展和景观主轴。三条轴线将规划区内商业、文化、居住、体育、医疗等多元功能进行串联,实现可持续发展。三区联动:通过酒航路与公园路的分割,将酒航路片区三个组团。
七.用地规模
规划总用地6.35平方公里,除去水域、区域设施等用地外,城市建设用地为.33公顷,占总用地的73.93%。
城市建设用地共包含6大类,分别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及绿地与广场用地。其中居住用地所占比例最大,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32.76%。
八.各类用地情况
(1)居住用地(R)
规划区规划居住用地面积为.74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32.76%,其中包括社区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和活动场地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区整体以开发为主,全面改造棚户区和村庄建设用地,完善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配置。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
按照用地分类标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分为行政办公用地、文化设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外事用地和宗教用地九类,与本次规划相关的用地共四类。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总面积为23.54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5.02%。
行政办公用地(A1):用地面积2.67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0.57%。
教育科研用地(A3):用地面积9.37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00%。
医疗卫生用地(A5):用地面积7.1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52%。
社会福利用地(A6):用地面积4.36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0.93%。
(3)商业服务设施用地(B)
按照用地分类标准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分为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娱乐抗体用地、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和其他服务设施用地三类。规划商业服务设施用地总面积为.1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24.52%。
商业用地(B1)
规划商业设施有规划区市级商业中心、居住区及商业中心、小区及商业中心构成。主要以零售业、宾馆、商场和超市等为主。规划商业用地总面积为.34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22.44%。
娱乐康体用地(B3)
规划区内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用地面积6.65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1.42%。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
规划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为面积为3.1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0.66%。
(4)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占地面积为87.13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8.56%。其中城市道路用地(S1)面积为77.72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16.56%,为规划区的道路用地;交通枢纽用地(S3)面积为6.83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1.46%;交通站场用地(S4)面积为2.58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0.55%,包括规划区内的公交首末站、公交车场和社会停车场。
(5)公用设施用地(U)
规划区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1.73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0.37%,其中供应设施用地(U1)1.17公顷,为KV酒泉变;环境设施用地(U2)0.56公顷,为垃圾转运站。
(6)绿地与广场用地(G)
规划区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为88.09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18.77%。其中,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为53.07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11.31%,指规划区内的酒泉公园、规划公园和街头绿地;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为35.0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7.46%,为规划区内酒航路等沿路绿化带和市政设施防护绿地。
九.道路系统及交通设施规划
(1)道路网规划
根据本次规划用地规模及布局结构,道路等级分为三级:主干路、次干路、支路。道路总长度36.23公里,路网密度7.72公里/平方公里。
主干路:主干路是规划区与城市其他区域联系的主要通道,东西向主干路有酒金东路、南滨河东路、祁连路,南北向主干路有酒航路,红线宽度30-60米,计算行车速度40~60公里/小时,路幅采用两幅和三幅形式。
次干路:次干路是规划区内短距离交通联系的通道,起到分流主干路交通流量的功能,有酒金路、公园路、东横八路、龙腾路、甘泉路、春光五街和将军路。红线宽度25-36米,计算行车速度30-40公里/小时,断面布置至少双向四车道。
支路:支路承担各片区辅助交通联系,红线宽为12~25米,部分道路可根据实际通车情况改造为单行道,断面型式为一块板,布置至少双向两车道,部分道路可根据实际通车情况改造为单行道。
(2)交通设施规划
规划要求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的交通体系。公交线路布局与城市客流分布相适应,与土地开发相结合,加强与对外交通枢纽和非机动车、步行系统的衔接,合理组织公交线路网络,形成良好便捷的公交换乘体系。规划保留九隆客运汽车站,兼做公交车停车场,用地面积0.61公顷,新建一处交通枢纽用地,面积6.83公顷。
总体停车为以配建为主,占总停车辆的85%以上;公共停车场为辅,占总停车辆10-15%,停车场总量的10%以上配置充电桩。停车方式可采用地面停车场、地下停车库等形式,可结合公共功能服务中心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相应规模的地下停车库。居住区的配建停车场建议采用地下和地面结合的方式,地面停车率不应大于10%,规划区内停车设施结合居住区和商业设施配建。规划区北侧设置两处独立占地停车场,占地面积2.58公顷。
加油加气站:布局主要考虑交通的便利性以及机动车分流分布。规划区共3处加油加气站,现状保留1处,新建2处。
港湾式停靠站是指在公交停靠站处将道路适当拓宽,将公交车辆的停靠位置设置在正常行驶的车道之外,以减少公交车辆停靠时形成的交通瓶颈对其他车辆的影响,保证路段车辆的正常运行。港湾式停靠站常用于未设置公交专用车道、主路车道数为双向四车道的城市主干路和一些交通量较大的次干路。
十.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1)景观结构
规划酒航路片区形成“一心、两轴、多点渗透”的绿地景观系统。
一心:位于区域中心的城市公园。
两轴:两条轴线为城市道路两侧绿化带。
多点渗透:位于小区及组团内部的绿色开敞空间
(2)公园绿地
规划共设置2处公园。公园内应布置体育健身设施、公共厕所、公共饮水设施、标示引导系统、商业零售、书报亭、城市小品、滨水游憩设施;室外羽毛球场、老年活动场地等。
(3)带状公共绿地
带状公共绿地指沿河或沿路的公共绿地,兼有游憩和防护功能。
规划沿路公共绿地位于公园路北侧,单侧宽度控制在20-50米。且作为道路防护绿地,能够有效地减少尾气污染和降低汽车噪音。
带状公共绿地属于公园用地,要求配建一定的游憩设施,如游憩步道、休息椅凳、雕塑小品、垃圾箱、夜间照明设施等。
(4)防护绿地
规划防护绿地包括道路防护绿地和市政设施周围的防护绿地,须按不同的防护功能配置具有防火、防风、防沙、降噪、隔离污染、净化空气等功能的植物群落。防护绿地也是构成城市绿化系统的一部分,需要一定的景观设计。
(5)附属绿地
附属绿地划分为居住绿地和单位绿地,分别提出控制原则。
多层住宅居住用地内的绿地率不应低于30%,高层住宅居住用地内的绿地率不应低于35%。居住绿地内的绿化种植面积原则上不低于其绿地总面积的75%。
单位附属绿地:通枢纽、商业中心、市政公用设施等单位的绿地率不小于20%;学校、医院、机关团体、科研设计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30%。
十一.城市设计导引
1、城市设计框架
酒泉市酒航路片区作为酒泉市新开发用地,其功能主要为承担疏解老城人口压力,主要以居住、商业及生活配套服务为主,规划在空间结构上塑造张弛有度、错落有致的空间形态,打造具有新面貌、新气象,现代风格的城市空间。
总体空间框架以“一点一带、组团发展”规划理念为指导,确定规划区内:一条生态景观带,一个居住区级商业中心,四条主要视线通廊和多个景观节点。
一条生态景观带:位于规划区东侧,是城市郊区用地,是市民的生态休闲活动的载体,该区段以静、雅为主,满足人们亲近自然的愿望。
一个居住区级商业中心:位于规划区中心,以商业、文化娱乐、商务办公为主,是规划区发展的主要增长核,也是片区内建筑形式多样化,高度化的集中体现,是形成空间地标的主要载体,同事也主要为规划区内市民服务。
四条主要视线通廊:分别为祁连路、春光五街、甘泉路、将军路,形成规划区内四条主要景观视廊,道路两侧建筑物高度应与道路形成较宽敞的透视视廊空间,沿路避免建设一线铺开、密不透风的高层建筑群体,形成进退有序、高低错落的线形开敞空间,适当调整景观道路和广场绿化带的宽度,并注意行人视点中近景和远景的关系,留出足够的空间视线廊道,形成“南望祁连”的景观效果。
(2)风貌定位
酒航路片区临近酒泉市老城区,风貌定位为汉文化核心风貌区和汉韵协调风貌区。汉文化核心风貌区以河西汉代风格+河西地域风格为主;汉韵协调风貌区以现代风格为主,以传承创新的新汉唐风为辅。
(3)色彩控制
建筑主体色调宜选用彩度低、明度低的深灰、土黄色调,局部可采用赭石、砖红、石绿等点缀色。居住区色彩要求温馨舒适,居住建筑宜选用明度适中、彩度低的浅灰色、土黄色、赭石色为主;商业建筑应注重步行化商业购物环境,建筑色彩要求以温暖明快,能烘托出本地域的商业氛围,同时满足周围整体环境色彩的和谐,建筑主体以暖灰色、土黄色调为主,局部可采用明度低、彩度适中的明快色调,突出个性,营造动感气氛。
住宅建筑:
色彩的米黄色与白色配合为主。
基本色:以高明度、高饱和度的色系为主。
辅助色:适当增加高明度、中饱和度的暖色调。
点缀色:增加色彩的变化,提高色彩的饱和度。
商业建筑:
色彩要求以温暖明快,能烘托出本地域的商业氛围内涵,同时满足周围整体环境色彩的和谐
基本色:以高明度、高饱和度的色系为主。
辅助色:适当增加高明度、中饱和度的暖色调或冷灰色调。
点缀色:增加色彩的变化,提高色彩的饱和度。
市政设施建筑:
色彩要求素雅明快,能展现本地域的文化内涵,强调环境色彩的和谐统一。
基本色:以高明度、低饱和度的色系为主。
辅助色:适当增加高明度、中饱和度的暖色调或冷灰色调。
点缀色:增加色彩的变化,提高色彩的饱和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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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酒泉市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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