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的力量第6期市场拓展与协同合作思
“协同的力量”是道可特合伙人与律师行业同仁,以及其他行业人士聚焦行业市场、探讨专业与市场前沿、协调整合跨界资源的主题栏目。“协同的力量”由道可特不同专业领域合伙人主发起,邀请行业内外志同道合者围绕经济金融、法律、创新创业等行业热点焦点问题进行深度对话,搭建一个开放、跨界、共享、共融的交流平台。“协,众之同和也。同,合会也”。凝聚共识,跨界对话,尽在“协同的力量”。
导读
年4月21日,“协同的力量”第6期市场拓展与协同合作思想搭线会成功举行。本期活动由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士军律师主发起,围绕“医疗医药大健康产业与专业行业化法律服务”主题进行了探讨交流。本次活动中,参会嘉宾首先进行了题为《医疗医药大健康产业与专业行业化法律服务》的分享,对医疗医药行业整体情况及法律服务相关内容进行了专业的阐述。随后,本次活动由内部和外部医疗医药大健康行业律师分别作了题为《医疗器械企业的合规化成长之路》及《医疗机构运营的风险管理》的专题分享。最后,与会嘉宾围绕如何协同、落地市场、互利共赢等话题展开了自由交流。
01专题分享一题为《医疗医药大健康产业与专业行业化法律服务》的专题分享中,分享嘉宾分享的主要内容包括六大方面,即医疗医药与大健康产业概述、医疗机构改革现状概述、医疗器械产业概述、养老产业现状概述、健康管理产业概述以及医疗医药大健康法律服务展望。其核心观点如下:
1.医疗医药大健康行业主要包括食品、养老、医疗及医药四大领域,我国医疗医药产业符合增速为19.4%,是全球增速的5%。
2.目前医疗机构改革的重点在于落实医疗服务体系规划、医院参与分级诊疗、持续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医院管理医院补偿机制。医疗器械产业包含各种可以直接或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材料及软件。智慧养老及健康管理消费产业发展驶入快车道,产业结构待优化。
3.医疗医药大健康法律服务主要包括四大板块,即医疗器械企业法律服务、医疗机构法律服务、医药企业法律服务以及大健康其他领域法律服务。医疗企业法律服务板块中,律师可以为企业提供产品注册与备案、产品生产经营、产品上市后监督、侵权责任及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服务;医疗机构法律服务板块中,律师可以为企业提供医疗机构设立、医疗机构保险、医疗机构内部风险防控、医疗机构行政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处理以及医疗行为质量控制等法律服务;医药企业法律服务板块,律师可以提供医药企业合规、上市许可人制度、医药企业并购业务以及日常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大健康其他领域法律服务包括健康管理、养老行业、互联网医疗以及跨境医疗相关法律服务。
02专题分享二题为《医疗器械企业的合规化成长之路》的专题分享中,分享嘉宾主要从反商业贿赂合规及广告宣传合规两个方面进行阐述。其核心观点如下:
1.是否构成商业贿赂不应仅从表面看,应注意区分赞助、捐赠、资助的含义,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程序,避免被认定为贿赂获取不正当利益。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受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2.医疗器械行业有其特殊性,即很多医疗设备常与特定的医用耗材相匹配,该特殊性致使“买医用耗材、赠医疗设备”的商业模式因可能侵害公平竞争而不被允许。
3.医疗器械广告除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制,还需要满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及《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医疗器械广告有明确严格的审批要求,应当经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者进口医疗器械代理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件。医疗器械广告审批管理部门为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县级以上FDA。
5.医疗器械广告内容方面存在诸多限制性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不得随意扩大产品治疗范围、使用效果;不得含有“保证治愈”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不得贬低同类产品;不得与其他医疗器械进行功效和安全性对比;不得含有利用医疗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不得利用消费者缺乏医疗器械专业、技术知识和经验的弱点,以专业术语或者无法证实的演示误导消费者。
03专题分享三题为《医疗机构运营的风险管理》的专题分享中,分享嘉宾首先梳理了医药服务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随后就国办发63号的正确解读,以及科室共建与科室承包、医师多点执业等问题进行详细阐述。其核心观点如下:
1.医疗机构运营涉及范围较广泛,需要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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